2023年山东省促消费 山东省2023年家电消费政策?

日期:2023-12-06 08:11:42 作者:消费   活动

2023年山东省促消费 山东省2023年家电消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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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促消费 山东省2023年家电消费政策?

2023年烟台春节期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2023年烟台春节期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仙境烟火暖海岸乡情浓”200万元烟台文旅新春惠民消费券,1月20日-2月6日上午9:00准时抢券!
“卯兔迎新春、烟台过大年”,为贯彻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和烟台市促消费十大工程决策部署,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全市文旅系统,集结文博场馆、饭店景区等涉文旅要素主体,策划推出“赶黄河大集、品风物年俗”“卯兔喜气浓,新春观展演”“玉兔迎年来,港城品书香”“福兔送吉祥、惠享山海游”“金兔云上游,新春乐不停”5大系列200余项春节文旅消费惠民活动,全方位满足市民游客消费需求、多维度保障假日文旅消费供给,营造平安喜乐、乡情暖心、“年”在一起的兔年节庆氛围。
自1月20日起至2月6日,将发放“仙境烟火暖海岸乡情浓”烟台文旅新春惠民消费券200万元,消费券主要涵盖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化体验、非遗文创,以及特色旅游商品等领域为主的消费业态,邀请市民和游客一起“畅享仙境烟火,共品海岸乡情”。
领券指南
发放时间
1月20日-2月6日
领券流程
①通过搜索“烟台文旅”公众号→点击文旅服务→惠民消费季→进入领券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抢券;
②通过搜索“烟台文旅云”小程序→点击专题区“文旅惠民消费券”轮播图→进入领券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抢券。

2023惠购宁阳年货券促消费活动方案


“2023惠购宁阳”年货券促消费活动方案
发放政府消费券
1、消费券总额
消费券总额为400万元。
2、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5日-2月28日
3、参加活动的限上企业
泰安凌云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宁阳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宁阳三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宁阳县泽坤海尔电器专卖有限公司
宁阳县百思特商贸有限公司
4、活动波次
第一波: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21日
每日上午10点启动消费券发放,每天投放面值80元商超券1850张、面值20元商超券1500张、面值5元商超券3000张,每天投放面值100元家电券950张。核销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6日。
第二波: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2日
每日上午10点启动消费券发放,每天投放面值80元商超券1800张、面值20元商超券1500张、面值5元商超券3000张,每天投放面值100元家电券950张。核销期限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
5、消费_种类
商超券设置5元券、20元券、80元券三种面额,家电券设置100元券一种面额。商超券消费满50元可以核销一张5元券,满100元可以核销一张20元券,满300元可以核销一张80元券,三种商超券可以叠加使用。家电券单件单品满1000元可以核销一张100元券,家电券可以叠加使用,最高不超过5张。核销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收回。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6、消费券使用范围
商超消费券使用范围:米面粮油、生鲜制品、蛋、奶、食品、百货、服装鞋帽等商品。
家电消费券适用范围: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视、小家电、手机、笔记本等电子类商品
7、发放数量
共计101850张消费券。
8、发放方式
县商务局通过山东爱尚家拍立送APP或小程序电商平台进行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该平台,按提示进入政府消费券模块进行抢_。
9、领券步骤
第一步:顾客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栏输入:拍立送,然后下载安装拍立送APP或微信搜索“早天下拍立送”公众号,通过小程序进入“早天下拍立送”首页。
第二步:注册过拍立送的用户,直接用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的用户,选择新用户注册,按照步骤注册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政府消费券”专栏,即可进入消费券领取界面。
第四步:领_成功后,在参与企业出示付款码或者“扫一扫”,即可自动核销。
10、核销方式
各参与企业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顾客付款时,自动出示优惠券,收银员点击优惠券提示哪个商超、家电企业使用,输入核销码后,生成核销条形码。由收款员进行核销,立享优惠。

2022济宁商用汽车消费券活动时间延长通知


关于继续实施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的通知
各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规定,2022年8—12月全省新发放3亿元乘用车消费券,商用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商用汽车消费券核销时间延长至12月底。市商务局也牵头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按照省、市两级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好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我市6月12日出台的《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活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商用汽车消费券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所需申报材料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消费者申请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10日,即消费者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消费者承诺书、购车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材料提交至属地县工信局,其中,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再进行预申请登记。
四、经和银联山东分公司沟通协调,2022年10月20日前发放的商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2022年10月20日后发放的商用汽车消费券,消费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
五、为方便消费者,鼓励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收集消费者材料后,集中报属地县工信局。
六、发放商用汽车消费券总额不变,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我市补助,其余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消费券的发放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券资用完即活动结束。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8日

2022惠享山东消费年钜惠暖冬消费季全省活动内容


1首届老字号年货节2022.12.15-12.19省商务厅、省老字号企业协会150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设置预制菜、酒水饮料、调味酿造、粮油食品等六大板块,组织老字号企业集中展示展销:举办开幕式及领导巡馆、福利集采对接等丰富活动,打造品种丰富、品质高端、贴合需求、省心省力的单位年货福利采购首选之节。全省22023年网上年货节2022.12.22省商务厅、有关企业1000组织举办2023网上年货节活动,抢抓元旦、春节、元宵节群体性消费热点,联合平台企业线上线下促销,在天猫、淘宝、京东、美团等平台开展“吃住游娱购在山东”促销活动。全省3山东家电消费节·暖冬年货节2022.12-2023.2省商务厅、省家电协会2000联合海尔、创维、美的、银联、邮储银行、银座电器、利群电器等企业和机构,利用“双12”、元旦、春节等消费节点,开展立减、满赠、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开展小家电免费维修、空调免费清洗、家电新下乡、消费维权进社区等公益惠民服务活动。全省4“新年焕新家”暖冬家具消费季202.12.17-2023.1省商务厅、省家具协会1300利用传统元旦、春节消费契机,开展活动推广、节日礼品赠送民俗体验等多种线下引流活动;在山东银座家居、济南黄台家居、聊城顺屹家居同期开展消费券、抽奖、置家补贴、以旧换新、家居维保、满额赠等促销活动,满足消费者新年焕新家需求。全省5绿色环保装修进万家2022.12-2023.2省商务厅、省装饰协会100围绕促进装饰装修消费升级,联合100余家品牌商户开展“绿色环保装修进万家-齐鲁云上家装节”活动,联合“云闪付”APP、“惠享山东”公众号发放“装修消费券”促进家装家居消费,预计近2万用户受益。全省6智能家居迎新春系列活动2022.12-2023.2省商务厅、省智能家居协会2400联合方太、华为、鸿雁等品牌,开展智能家居迎新春促销系列活动,举办跨年狂欢“厨电焕新季”“服务万家社区GO”“感恩回馈服务万家县乡行”等活动,覆盖各市新春大集,搭建新年全场景产品促销,激发居民消费。全省7“悦购悦生活”岁末消费助燃季2023.1-2023.2省商务厅、齐鲁晚报·齐鲁壹点1000抓住岁末消费刚需,打造线下打卡快闪、AR直播带货、探店视频联播、全民晒单挑战等消费场景:联合“云闪付”APP、“惠享山东”公众号发放消费券;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为宣传主阵地,投入百万宣传资源,为岁末实体商企花式带客流、促消费。全省8银联山东暖冬刷卡消费券活动2022.12-2023.2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820在“双十二”、元旦、春节等节点发放银联山东暖冬消费券推出刷卡满1000立减100元满500立减50元两档百货类消费券满2000立减100元家电家居类消费券。全省9“悦享邮储消费金·暖冬消费季”2022.12-2023.2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10000开展“汽车消费季”“家居消费季”“城市消费季”“农村消费季”四大主题活动,在综合体购物、汽车、家装、商超、家电餐饮、母婴、生活缴费等方面投放营销活动补贴1200万元,开展消费立减、满减活动,助力暖冬消费提升。全省10翼支付年货节2023.1.10翼支付集团公司及翼支付山东公司、山东电信3000推出“年货节”为主题的品牌周活动,以“聚惠权益”助力“原年人”促销品质年货:投入营销费用超3000万元,联合“惠享山东”公众号开展消费立减、满减、砍价等营销活动:通过翼支付APP向登录用户发放优惠券、代金券、折扣券,并可参与各类权益活动。全省11美团“暖冬消费季”活动2022.12-2023.1美团210000在全省投放超千万元补贴本地大牌、热辣硬货、世界杯、尖叫星期五、周末小吃街等系列活动,用户进入美团APP外卖频道,可随机领取红包:1月5日当天,发放满“36元减16元”大额红包另享专属商户折扣套餐。全省12“夜GO”海滨都市节2022.12省商务厅、有关企业、媒体30依托烟台、威海、潍坊等市,举办“夜品佳肴”“品百年老字号观城市新夜色”“霓裳新丝路”“夜空中最亮的星”等夜间促消费活动,开展“时尚+文化+创意”沉浸式夜游活动。全省13“惠GO”山东生活节2022.12省商务厅、山东广播电视台、有关企业30整合“商业、游乐、演艺”三大消费场景,举办“好品山东”特产展销、“开怀畅饮”鲁酒展、“悠享时光”休闲娱乐展、“畅游齐鲁”文旅展、“焕颜新居”国货家电展销、“鹏程万里”汽车展等活动。全省14“乡约在集”消费节2022.12省商务厅、有关企业、媒体50选择活力较强的农村大集,开展“乡约惊喜”“乡约快乐”“乡约乡情”活动,推动汽车家电、数码产品、通讯器材、日用品、食品、文化用品下乡,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电商平台、网红博主对当地特色农产品进行推介。全省

2022济宁商用汽车消费券发放详情公告山东济宁发放消费券


济宁市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落细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政策,根据《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发放对象
在济宁市域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购买商用汽车,并在济宁市域内交管部门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照活动规则,获得商用汽车消费券。
三、发放标准
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可享受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可享受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享受3000元消费券。
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商用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可享受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可享受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享受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商用汽车购置新商用汽车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第一条至第三条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商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出台配套优惠政策。
四、申领流程
消费者申请
个人消费者在济宁市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购买商用车以后,汽车销售企业协助购车用户准备相关材料。消费者申请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10日,即消费者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消费者承诺书、购车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材料提交至属地县工信局,其中,发票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再进行预申请登记。
申报材料
个人消费者向属地县工信局提出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车个人消费者承诺书、身份证、消费者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和本人银行卡号、机动车行驶证、新购买商用汽车外观照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商用汽车销售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汽车销售合同。合同日期必须在活动时间内。因提车周期办理预申请登记的,除购车合同外,需提供购车订金缴纳凭证,凭证要能证明订金缴纳日期在活动时间内,现金支付购车订金或手写订金收据凭证的,不予以受理。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
4.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需同时提报本人名下旧车在活动时间内报废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部门联合审核
各县工信局收到个人消费者提供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指导帮助消费者完善申请要件,初审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证明资料、资金申请汇总表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银联提供名单。
消费券发放
市工信局向银联提供复审通过后的消费者名单,名单信息包括消费者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和本人银行卡号,由银联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消费券的发放、使用等具体流程和其他相关细则,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查阅。
五、附则
本细则具体解释由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如出现与省实施细则不相一致的,按照省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消费者承诺书.docx
咨询电话

威海2023年景区免费政策

为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1月20日,威海市研究出台了《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共计21条,涵盖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政府采购、金融等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奖励补助、减免景区门票等形式,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抢占新消费赛道。
      发放消费券
      1.发放汽车消费券按照威海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2023年上半年,威海发放10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所需资金省市县共担。2.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安排资金400万元,发放威海市级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策划推出“千里山海畅游”“威海手造体验”等主题活动。鼓励威海各区市、开发区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开展效果好、影响面广的消费季主题活动进行补助。
      3.发放信用惠民消费券
      安排资金50万元,根据“海贝分”积分高低发放不同面额的消费券。鼓励和发动企业、商家面向“海贝分”积分高的市民,出台积分兑换、折扣减免等信用惠民激励措施。4.发放餐饮消费券威海发放500万元餐饮消费券,促进餐饮行业加速回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共担。
      促进商贸流通繁荣发展
      5.鼓励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依托各大商圈、特色街区,精心组织实施“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安排资金100万元,对企业举办对消费市场有突出贡献的消费促进活动,每场次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安排资金100万元,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24小时营业的商店、餐饮店,每个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6.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安排资金170万元,举办“千里山海·寻味威海”特色美食评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餐饮促销活动,推动商旅文融合消费。安排资金10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设立预制菜专区,成立预制菜联盟,举办预制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制菜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7.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安排资金2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直播电商,对规模大、影响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给予奖励。安排资金20万元,对于组织承办市级及以上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不少于3场次,且1年内培训不低于12场次、人数超过1000人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8.着力扩大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规模安排资金150万元,对2023年全年零售额总量排名前10位且增幅超过山东省、威海市平均水平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按零售额档次从高到低给予50万—10万元不等的奖励。9.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全省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安排资金50万元,对符合条件企业在威海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威海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每个门店(活动)补助支持不超过5万元。10.扶持韩日商品集散地发展安排资金400万元,对以韩日商品为主的进口消费商品经营者、进口商品集货仓、批发零售电商等商业主体,示范带动明显的,进行宣传并给予补助;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展会及宣传推介活动等,予以相关活动费用、展位费用等支持。
      丰富文旅消费活动
      11.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2023年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威海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安排资金200万元,对参与门票减免行动的景区根据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12.提升全要素旅游参与度提升千里山海自驾旅游公路服务体验,加快帆船游艇产业发展,探索开发多元化海上旅游产品,实现海上休闲与陆上自驾有机结合。完善“爱在威海”四季文旅品牌产品体系,加强旅游全要素资源整合,打造覆盖全域、全时、全龄的旅游目的地生态圈。对参与度高的区市、开发区和单位进行奖补。13.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安排资金100万元,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博物馆、非遗场馆等免费开放或开展文旅消费活动,对在省文物局成功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开放运营补助,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非遗工坊项目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奖励。
      14.加快旅游住宿业发展
      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加快构建度假酒店集群,鼓励旅游饭店、星级饭店提档升级。培育威海民宿品牌,提升民宿品质和体验感。市级财政根据游客入住情况对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给予奖补。15.加速旅游市场复苏实施“引客入威”计划,“走出去”赴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进行文旅营销推介。出台旅游招徕激励机制,鼓励文旅企业为威海输送客源,推出包机包列包船奖、输送大团队游客奖、组织入境旅游奖、淡季输送游客奖、创意营销与节庆活动奖、海外宣传促销奖等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按实际投入和实施效果予以奖补,促进威海旅游市场快速复苏。16.开展文旅主题推介活动做好“爱在威海”四季文旅产品的策划推广,突出威海四季特色,开展沙滩音乐节、海鲜美食节、国际合唱节、乡村露营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加强在央视等主流媒体、新媒体、OTA平台和机场、高铁站等优质户外媒体的品牌推介,按照“深耕日韩、开拓东南亚和台港澳”的海外市场推广模式,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文旅品牌产品推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品牌突出、效果显著的节庆和推介活动给予适当补助。17.实施文旅品质提升工程促进文旅品质提升,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景区门票预约系统及平台建设。启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鼓励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标准化服务和品质化发展。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优化文旅消费市场环境。
      发挥政府采购的拉动作用
      18.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19.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0.开展文旅企业“助企暖企”行动搭建文旅企业与银行机构融资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旅信贷产品,进一步发挥“千里山海文旅贷”等产品作用,助力企业恢复发展,2023年新增贷款5亿元以上,惠及企业超过100家。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21.持续完善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金融保险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及相关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形式,做好特殊时期融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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